常見問題
投資結構
什麼是 EB-5 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企業結合了公司的有限責任和合夥企業的稅收,由一名普通合夥人和一名或多名有限合夥人組成。 CMB 附屬機構設立每個有限合夥企業,作為 EB-5 計畫下的「新商業企業」。有限合夥協議詳細說明了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的權利和權力、所有權百分比、利潤分配方式以及向普通合夥人支付的報酬等。普通合夥人負責管理有限合夥企業的日常營運。有限合夥人在合夥企業內承擔有限的義務和決策權,但僅以其投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我的 EB-5 投資有多安全?
EB-5 計畫要求 EB-5 投資者進行「風險」投資,這意味著存在虧損風險和獲利機會。 CMB 已嘗試建立我們的 EB-5 合作夥伴關係,以根據 EB-5 投資真正「存在風險」的法律要求將風險降至最低。這就是為什麼 CMB 與已證明我們有能力償還貸款和償債水準的私人/公共合作夥伴關係或私人實體簽訂貸款協議的原因。 CMB 要求借款人確定收入來源來償還貸款。我們還要求貸款提供各種類型的抵押品,例如會員利息承諾、付款擔保以及債權人之間的協議,以確保償還貸款。
我的 EB-5 投資有保障嗎?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EB-5計畫要求投資者進行「風險」投資,投資者不能獲得任何債務償還擔保或任何贖回抵押品的權利;同時,必須有虧損的風險,也必須有獲利的機會。 CMB 盡一切努力將我們的 EB-5 專案風險降至最低,同時仍保持風險承擔要求。潛在的 EB-5 投資者應該對任何暗示個人投資者的 EB-5 投資有保障的區域中心保持高度警惕,因為這種做法是被禁止的,並且會導致申請人的移民申請被拒絕。
投資人參與投資必須承擔哪些管理義務?
根據 EB-5 計劃,投資者必須「積極」管理 EB-5 投資,這意味著投資者必須以某種形式參與新商業企業的管理,無論是透過日常管理控制還是透過政策制定。 EB-5 計畫明確規定,如果投資者是“有限合夥人”,則其將“主動”獲得資格,並且有限合夥協議為投資者提供了《統一有限合夥法》通常授予有限合夥人的某些權利、權力和義務。這使得投資者可以有限度地參與 EB-5 合作企業的日常營運。此外,這種結構允許投資者居住在他們想要的地方,而無需積極管理 EB-5 投資。最重要的是,有限合夥人僅在其投資範圍內對合夥企業負責。這種結構保護投資者,允許有限的參與,並得到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批准。
我投資CMB的EB-5合夥企業後,我的投資又能得到什麼回報?
EB-5 投資者獲得資本回報的可能性有多大?
EB-5 常見問題
參與此投資計畫是否「保證」獲得 EB-5 綠卡?
參與 EB-5 計畫並不能保證獲得綠卡,因為沒有人可以保證任何移民申請的結果。 EB-5計劃包括投資計劃和移民計劃。我們無法保證您的投資或移民身分會獲得任何具體結果。這就是為什麼在進行盡職調查時徹底分析每個 EB-5 提案的優點以及區域中心和其他 EB-5 從業人員的成功聲明非常重要。
CMB 可以幫我申請 EB-5 移民嗎?
我可以在哪裡找到相關 EB-5 法律法規的副本?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網站 (www.uscis.gov/eb-5) 提供有關 EB-5 計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資訊。
投資者資產「合法取得」的要求是什麼意思?
I-526E 是什麼?
I-526E 區域中心投資者移民申請是 EB-5 流程的第一步。此申請是在 EB-5 投資者提供投資資金後提交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審查該申請,以確定該投資可能滿足所有 EB-5 要求,包括投資風險和預計創造 10 個全職工作。
我什麼時候可以移居美國?
如果我已經在美國,我可以申請 EB-5 計畫嗎?
已經持有非移民簽證在美國境內的投資者有資格申請 EB-5。一旦獲得 I-526E 批准,他們將申請調整身份,而不必進行領事面談。
哪些家庭成員有資格透過 EB-5 簽證移民?
成功的 EB-5 投資將為主要投資者、其配偶以及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提供永久居留身份。
什麼是簽證處理延遲?
根據現行的 EB-5 規定,每年為該計劃分配約 10,000 個簽證。如果10000個簽證全部使用的話,每個國家最多只能獲得簽證總數的7%。因此,擁有大量申請者的國家可能需要等待更長時間才能開始實行有條件永久居留權。目前,中國是唯一受到簽證處理時間縮短影響的國家。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每季都會發布有關該主題的更新資訊。
什麼是 I-829 申請?
我可以透過 EB-5 成為美國公民嗎?
某些國家的投資者是否被排除在 EB-5 計畫之外?
我必須在美國的某個地區生活或工作嗎?
EB-5 投資的主要要求是什麼?
EB-5簽證需要延期嗎?
有條件居留期間我可以出國旅行嗎?
是的,您可以在有條件居留期間出國旅行。但是,每年您必須在美國居住至少一段時間。請諮詢您的移民律師。
我必須在美國的某個地區生活或工作嗎?
我可以使用家人贈送的錢來申請 EB-5 簽證嗎?
EB-5 投資「存在風險」意味著什麼?
EB-5 計畫要求 EB-5 投資者進行「風險」投資,這意味著存在虧損風險和獲利機會。該投資不得有任何撤回權,即投資者不得有任何付款擔保或自行決定撤回投資金額的能力。
EB-5 計劃要求投資「存在風險」並不意味著投資就必須「存在風險」。投資者在選擇項目時應做好盡職調查,尤其要考慮獲得綠卡和資本償還的可能性。
不,EB-5 計劃沒有任何語言要求。
區域中心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指定的美國公共或私人組織,旨在透過 EB-5 移民投資者計畫促進經濟成長。
EB-5 簽證的總費用是多少?
除了最低 EB-5 投資額之外,投資者還應準備支付聯合費用以將其資本貢獻登記到 EB-5 CMB 合夥企業,支付移民律師費,以及支付申請費以向 USCIS 提交移民申請。
EB-5 簽證的總費用是多少?
我應該聘請自己的移民律師嗎?
創造就業機會
CMB 應採取哪些預防措施來監控就業創造?
EB-5 盡職調查問題
向所有區域中心提出的問題
安全保障:
- 該中心的 EB-5 投資者有多少 I-526/I-526E 申請獲得批准?
- 該中心的 EB-5 投資者中是否有人 I-526/I-526E 申請被拒絕過?如果是,原因是什麼?
- 該中心的 EB-5 投資者批准了多少次 I-829 申請?
- 該中心的 EB-5 投資者中是否有人曾遭遇 I-829 申請被拒絕?如果是,原因是什麼?
- 該中心的任何 EB-5 合夥企業是否已成功向 EB-5 投資者返還資本?如果有,有多少個合作夥伴以及哪些合作夥伴?
- 該中心的歷史績效統計資料(I-526 批准、I-829 批准、回報)是否經過第三方專業審計?
創造就業機會:
- 使用什麼方法來計算創造的就業人數?
- 招聘廣告是直接發布還是間接發布,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建設該項目需要多長時間?
- 專案開發商是否提供了專案完成擔保?
- 創造的就業機會在 EB-5 投資者中是如何分配的?
區域中心活動:
- 中心是否向我的移民律師提供 I-526E 和 I-829 表格?
- 中心團隊是否在開發過程中積極監控專案狀態,以確保施工合規、創造就業機會、債務償還能力等?
- 該中心是否定期向 EB-5 投資者報告專案狀態、K-1 表格和資本帳報表?
透明度:
- 新公司的財務是否經過第三方的專業審計?
- 每個 EB-5 投資者是否都可以查看新商業企業的財務記錄?
- 誰負責新業務的日常開支?
- EB-5 合夥企業需要負擔哪些費用?
- 目前簽證處理速度放緩有何影響?這會影響我的投資嗎?
專案問題
- 專案開發商是誰?他們的資質如何?
- 專案開發商或業主是否隸屬於區域中心?如果是這樣,這會產生什麼利益衝突?
- 專案開發商之前是否開發過 EB-5 相關專案?如果是的話,結果如何?
- 資本結構是否已經建立?所有融資協議都已簽署嗎?
- EB-5 基金在資本結構中處於什麼位置?這是貸款還是股權投資?
- 確保 EB-5 資本償還的抵押品是多少?
- 借款人償還 EB-5 資本的策略是什麼?